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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 
 

[原创] 邻家的阿姨  

2010-09-26 12:47:34|  分类: 原创随笔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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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 一个周日,我刚要去浴池洗澡,不料还没下楼,就被另一个楼门洞的邻家阿姨拦住了去路:“闺女(她以为我很年轻),你等等。上个星期天你是不是收拾家里东西往楼下扔过一个包包?”

       我知道这位阿姨家里挺困难,平时经常拣些旧物去卖,比如破纸壳、易拉罐什么的。我没明白她问我这些话是什么意思,就说:“是啊,没错,我是扔掉过一个旧包包,因为包包坏了,不能用了,就扔了”。

      “可是你没看看那个包里有没有东西啊?”

      “会有什么东西呢?我看过好象没什么的。”

      “不对,那里面还有个小兜兜,我拣来后发现兜兜里有10 元钱。我知道那个包是你扔的,所以我每天上五楼来你家找你,要把这10元钱还你,可是好几天你家晚上都没人,今天总算把你等到了,给,这10元钱你收好,以后可别这么大意了!”说完,阿姨扭头就下楼去了。

      “等等”,我要锁门,想喊那位阿姨等一下,可是没喊住。

       待我锁好门下楼,正见那位阿姨跟几位邻家老太太在说这件事,于是我赶紧过去致谢,并说:“阿姨,这10元钱不多,可是我扔了您拣了,就应该是您的了,劳您几次楼上楼下地跑着还我,真不好意思,我还是把它还给您才对”。  “唉,那哪儿成!不成不成,是谁的就是谁的,拣了就应该还的!”阿姨说什么也不接受。 我没有办法,最后只好连着说了几次谢谢。周围的几位阿姨也跟着说;“是啊,拣的东西怎么能不还呢,这老太婆去你家几次都没见到你家里人,害她楼上楼下跑了好几回了,这次你若不收下,她不是白跑了?”而后,她们又七嘴八舌嗔怪地说我:“年轻人挣钱多,也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,以后再扔东西,可别忘了好好检查哈”。

       说真的,那10元钱对于我真不算什么,可是对那位阿姨却很重要。你想,她要拣多少纸壳、易拉罐才能换回10元钱哪!

       再说了,我无意中扔了的东西,自己又没有发现,从法律意义上讲,这钱也应该是谁拣到就归谁了(民法上这应属“原始取得”啊),可是这位阿姨却认为自己拿这钱属于“不当得利”(当然她不是从民法意义上作如此理解的),这说明,在国人眼中,拾得的、明知所有者是谁的东西,是不应当自己保留的,这是一种“一般社会观念”,是不成文的道德自律准则。

        这位阿姨让我感动,不是因为她还给我10元钱,而是因为她道德的高尚!因为她代表者众!

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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